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qqrsjsy@163.com。宿州市埇桥区人事考试中心据此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9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0402077至0402095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五、统一笔试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其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笔试科目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前一周登录宿州市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埇桥区。

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精神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一个星期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3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加分政策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简称“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 “服务基层项目” 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03室(地址:宿州市浍水路760号,联系电话:0557-303577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0402077至0402095岗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低于3:1比例。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和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可以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信息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签约聘用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一)区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有关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是发布2021年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渠道。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770

报名咨询电话:0557-3035770 (网报期间)

考务咨询电话:0557-3022940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2352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1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宿州市埇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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