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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现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9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临泉县妇幼保健院(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临泉分院)2018年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全日制统招的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护理专业的3+2除外)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内正式在编在岗的卫技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报批核准、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6日至3月1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末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临泉县卫计委一楼办公大厅(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报)。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 点击下载并填写《临泉县妇幼保健院(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临泉分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 报名者本人于规定时间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单等报名材料。
(3)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二)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及相关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考务办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应聘者。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参加笔试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1:2(护理专业按1:1.2)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安徽省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
面试成绩设定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医院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本单位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上级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泉县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手续、待遇
1、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2、待遇:用人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报名咨询电话:0558-6535261,联系人:马丹丹
监督电话:0558—6599798
临泉县妇幼保健院(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临泉分院)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