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镜湖教育强区,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相关专业2024届毕业生,计划为10人,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能如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及与招聘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

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安徽师范大学就读期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校级“三好学生”以上称号;校级“学生干部”以上称号;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2)在安徽师范大学就读期间,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

6.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7.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名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报名。应聘人员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向所招聘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3505215845@qq.com)。

所需材料有:

(1)填写完整、签字承诺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电子版和PDF格式,其中本人签字必须为手写;

(2)身份证PDF格式;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表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PDF格式(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尚未参加认定的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已通过安徽师范大学师范生校考尚未参加认定的提供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尚未取得以上证书或证明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5)学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PDF格式;

(6)荣誉证书PDF格式。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者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格,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为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项内容,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低控制分数线,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岗位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数1:1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中明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取得相应证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芜湖市镜湖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履行报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核准,市人社局审批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镜湖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3902611(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3-3902011(镜湖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附件2:2024年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赴安徽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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