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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科公务员[www.ahgwykw.com]为广大考生整理发布:2018亳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城市协管员32人公告,以下是具体内容:

    为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亳州经济开发区发展环境,现公开招考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协管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本次共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2名(岗位编号:1001),招考对象为退伍军人。
  二、招考条件
  招考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所报岗位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4、具有本市户口;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后出生,含当天);
  6、城管协管员报考对象需取得高中(中专)学历及退伍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2018年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并出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和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身份、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四、招考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
  上午9:00-11:00 《文化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2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二)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警察录用体能测试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围比例
  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考察确定)。
  五、体检
  体检人员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由招考单位依据招考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招考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3天。
  八、用工方式
  本次招考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二年一签。
  九、工资待遇
  本次招考城管协管员月基本工资2300元,办理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按照绩效考核等次发放不低于700元/月的绩效工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增加50元年限工资(此前不在开发区指定岗位工作的年限不予确定为服务年限),其他待遇与开发区现有同身份执法队员享受同等待遇。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考工作的公开性和明透度,落实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考城市管理协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经济开发区人社局:5995018、5995087
  亳州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995061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5132036
  亳州经济开发区纪工委:599507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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