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萧县退役军人专项岗人员中选聘城区专职网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夯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基础,依据《宿州市“一网统管”、多格合一的实施方案》(宿平安组〔2022〕6号)和《萧县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萧办发〔2020〕21号)通知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退役军人专项岗人员选聘城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城区专职网格员共145名,其中龙城镇专职网格员38名、龙河街道专职网格员30名、凤城街道专职网格员64名、锦屏街道专职网格员13名。

  二、选聘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为人正派;

  3、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能应用智能化管理工具。

  5、中共党员和具有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资质证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参加过邪教活动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符合选聘条件的退役军人专项岗人员填写《选聘专职网格员申报表》,并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军人证等证件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

  2、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截止。

  (二)初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选聘条件对选聘人员进行审查。

  (三)复审:县选聘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复审。

  (四)选岗:依次按照党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证→参战士兵→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者→残疾军人→转业士官→其他退役士兵的类别进行选岗。

  各类别退役士兵依次按照军龄年限→入伍时间→年龄大小等条件进行选岗。其次军龄年限长者优先,军龄相同的以在部队个人三等功及入伍时间早者优先;入伍时间相同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五)聘用:选聘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由所属乡镇(街道)聘用、社区管理使用。

  (六)待遇:选聘的专职网格员继续执行退役军人专项岗待遇,工资暂由原单位发放到2023年12月份,聘用单位从2024年元月份发放工资。

  附件:《选聘专职网格员申报表》

  政策咨询:0557-5020018

  监督举报:0557-2201882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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