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公安机关留置看护辅警64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附件:《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二)志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四)须具有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为1992年9月(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含)后出生;

  (五)退役军人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有吸毒、嫖娼、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行为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9.现役军人、在职辅警或在读的全日制院校生;

  10.曾在淮南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离职或被辞退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3年10月18日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10月19日16: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满额招聘,对因达不到1:2比例开考条件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名额可以在报考同一单位内进行调剂。 调剂结果在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法律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

  《法律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考试时间90分钟,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语文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职业能力测试等,考试时间120分钟,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具体安排:

  上午08:00-09:30《法律知识》

  上午10:00-12:00《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16日9:00后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成绩。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应试人员,方有资格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体能测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工作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招聘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

  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辅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参照市公安局现有辅警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4-6611152,2799531(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

  考务技术电话: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