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省人社厅《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26号)和亳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亳人社发〔2019〕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22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202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计划补录79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补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择优补录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录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五、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www.bzqc.gov.cn)。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6:00,逾期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9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28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两科合计90元)。

  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3年10月7日9:00-17:00(逾期责任自负),考生通过报名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申论》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均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社保卡、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于10月12日至10月13日从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员,若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成绩再次并列,则一并入围。笔试成绩将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体检公示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合成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3天。

  资格审查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合成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选岗,经选岗和岗前培训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上岗。

  六、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待遇的通知》(亳人社发〔2023〕15号)执行;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特岗人员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学历工资。

  (一)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标准为每月3250元;

  (二)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5元;

  (三)学历工资:大学本科学历月增加100元;硕士研究生月增加150元。

  年度绩效薪资: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年度绩效薪资。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58—5512543(区人社局就业股)

  监督举报:0558—5502157(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办纪检组)

  附件:2023年亳州市谯城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亳州市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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