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公告

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根据设计院勘测设计业务开展需要,经主管部门市水利局同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从事勘察设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放宽条件:具有招聘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且期间承担过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规划勘测设计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具体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6个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3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邮箱:sjx1225@126.com ,咨询电话:0550-304327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扫描件;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5)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如有);

  (6)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7)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

  (8)个人无犯罪证明和征信报告;

  (9)其他材料(如有)。

  3、需提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4、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5、邮件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从事专业”。

  (二)资格审查

  1、按应聘者投递的资料,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人员。

  2、公布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固定电话(即咨询电话)形式告知。招聘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保持联络畅通。

  面试

  应聘人员面试为100分,主要测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低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以邮件方式发送。

  )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终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程执行。参加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考察

  应聘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缺额的,按照招聘相关规定依次递补。

  )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滁州市水利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按照规定依次递补。

  四、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拟录用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聘用人员在试用期中途放弃聘用导致岗位有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成绩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工作地点及待遇

  1.工作地点:滁州市天长东路151号市建大厦8-9楼。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即咨询电话)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0-3043243。

  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项目负责人或主设人员登记表》

  滁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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