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丰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推进长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银龄讲课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合教〔2021〕94号)精神,现就2023年长丰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人数
招募对象为常驻长丰县域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退休教师(含县外退休后常住我县的教师)。2023年长丰县银龄讲课教师招募计划共20名。招募学校及学科见附件1。
附件1:长丰县公办学校银龄讲课招募计划.pdf
二、招募条件
1.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甘于奉献、作风扎实;
2.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含)以下;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有教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职称或荣誉的教师优先安排。
三、岗位职责
按照“岗位需求、人岗适宜”的原则,根据招募到的退休教师的专业特长,以承担课堂教学为主,对学生进行课后辅导服务,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四、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从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退休教师。按下列程序进行招募:
(1)公布需求
招募计划等信息于7月13日起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发布。
(2)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5日。
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长丰县银龄讲课计划申请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
5.近六个月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
6.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书或相关任职证明等原件;
7.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人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电子照片以一个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为:银龄计划+拟报名任教学校+拟报名任教学科)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
(3)资格审核或遴选
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同一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对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对没有教师报名或没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的岗位,将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
(4)公示公布
经遴选调配后,对拟招募讲课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8月4日前上报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当年度银龄讲课教师。
(5)签订服务协议
学校与拟招募讲课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合同期限: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课的银龄讲课教师,可以解除协议。
(6)上岗任教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招募的讲课教师按学校通知的时间,按时上岗讲课,履行岗位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退休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0元的标准安排银龄讲课工作经费,用于发放被招募的退休教师工作补助、购买意外保险费等。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退休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工作期间表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期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协议。
本次招募政策由长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