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肥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合肥经开区结合各部门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3年合肥市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和参公单位)开发45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详见附件1)
二、见习对象
2022届、2023届皖籍或在皖就学的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五)无就业、未缴纳社会保险;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3-12个月。由区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见习单位按月报送基本生活补贴申报材料,由区人力资源中心初审,会同有关部门,按月将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发放至见习人员提供的社保卡或银行卡中。由区人力资源中心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即日起接受报名,报满即止。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直接与区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联系,填写《2023年合肥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与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一并打包发送至所报见习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以姓名+见习命名。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符合岗位要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见习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六、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岗位匹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等毕业生。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区人力资源中心进行见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区人力资源中心统筹协调。
七、见习录用
见习人员资格确认后,统一在经开区管委会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上岗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区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后即解除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可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经开区人力资源中心0551-63804856
报名咨询:见习单位联系电话详见《2023年合肥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