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52号)和《2023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将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11楼1103房间(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安徽路西南角)。

  乘车路线:68、517、522、B5、B7、T36、T40、T41路公交车艾岗村站,下车拐进福州路向东约600米。

  联系电话:0551—62636906、0551—62837121

  三、资格复审要求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将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携带本人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的,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时间的书面承诺。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属2023年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门相关认证材料;2021年、2022年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附件: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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