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事项公告

 根据《202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按照5:1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128号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8号楼11楼1113室。

  乘车路线:1.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汽车西站,从D口出,往南步行至皖水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再向西步行约100米即到;2.可乘坐665路公交到中试基地站下。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

  (2)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距我单位专业测试2个工作日前,依次等额递补。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551-65145589

  监督电话:0551-6514989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1、附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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