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公开选挂招商专员公告
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国内外重点企业的联络和招商引资中介组织的合作,拓展我区招商引资渠道,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挂一批招商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挂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挂人数与范围
在全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中选挂招商专员24名,分派到驻外办、园区、招商局从事专职招商工作。
三、选挂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一)选挂人员应符合岗位工作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适宜长期驻外工作;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广泛人脉关系和招商资源丰富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交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试用期的;
4、不适宜选挂为招商专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挂程序及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用单位、个人自荐的方式,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区属国有企业至少1人,各单位要优先热爱招商工作的人员。各单位人员和自荐人员应于2019年8月15日10:00前将《宿州市埇桥区公开选挂招商专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区招商局邮箱yqzsj0557@163.com。
2、报名人员应于2019年8月19日17:30前,由本人携带《宿州市埇桥区公开选挂招商专员报名表》纸质文档(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一式两份)及电子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招商引资参考材料(电子资料,请务必携带U盘)。
现场报名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招商引资局办公室,联系人:冯文琦 联系电话:0557-3050378 18905571058。
(二)资格审查
由宿州市埇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性质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21日-8月22日(8:00-17:30)。
2、面试地点:区人社局五楼。
3、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采取PPT课件演示讲解与现场答题的形式进行。PPT制作与演讲须围绕招商引资主题,内容必须结合埇桥区优势资源、人文历史、特色产业等,制作具有鲜明特色的PPT,演讲时间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重在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四)考察
1、考察时间:2019年8月26日-8月27日。
2、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将根据拟挂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经过考察,按1:1比例确定拟选挂人员。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与办理手续
1、体检工作由区招商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招商专员履行正式挂职手续,并根据成绩排名和实际工作综合考量确定具体岗位。
五、选挂人员待遇
本次选挂人员保留原编制身份、原工资标准、原职级职称不变,不影响在本单位的职务调整及工资晋升。在外招商人员享受我区驻外招商人员生活交通补助,根据实际招商成果参照园区绩效标准享受绩效工资。选挂期限为两年,挂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予以考核确定是否续挂,表现的人员优先调动到区招商局和园区工作,特别的优先提拔重用,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优先调任公务员。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埇桥区选挂招商专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57-3026119
宿州市埇桥区公开选挂招商专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