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人员(体育教练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合肥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人员(体育教练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合肥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使用人员(教练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招聘岗位表中条件外,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口齿清楚,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或带训、带队、任教年限”,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报考人员应诚信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6月2日16:00前可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核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结束后,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4、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各环节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通知的,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自出生日期起不中断,截止时间在2023年6月1日之后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1份;
(5)2寸照片1张;
(6)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1份;
(7)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14天内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8)符合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赛事证明、获奖证明、运动员等级称号证明、带队经验或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若报考者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报考者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报考者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通过岗位现场资格复审且成功缴费的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5、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通知为准。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1、考生须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原件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或无法提供规定要求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2、专业测试采取教案撰写和无生上课的方式。其中,教案撰写40分钟,100分;无生上课15分钟,100分。教案撰写和无生上课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考生专业测试终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成绩评定后现场公布。本次专业测试终成绩设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如报考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还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终成绩平均分。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专业测试通知书内容为准。
(四)确定初选人员
依据专业测试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公布。若每个岗位初选人员的后一名有多名考生专业测试终成绩相同,则依据专业测试成绩中无生上课成绩高低进行取舍(下同)。
(五)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网站发布通知为准。
2、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过程中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则按缺额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若递补人员专业测试终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六)公示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exapt.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等额有效递补。(若专业测试终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七)管理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合肥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1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或到岗后因自身原因离职的,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岗位空缺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若递补人员专业测试终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递补有效期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之日起的180天内。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回所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信息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44403
报名平台故障电话:0551-65127522
监督电话:0551-62657390
上述政策咨询、平台故障、监督电话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00期间使用。
合肥市体育局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