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芜湖市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时间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3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7:00

3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15:00

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二)地点

芜湖市人事考试院(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3楼)。

(三)对象

报考乡镇机关和公检法职位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根据职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一份留存)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存)等材料。

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的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表原件办理资格复审,复印件一份留存。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开具的证明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证明原件留存)。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招考职位有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原件一份留存),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的提供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23年及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退役证明材料包括: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一份留存,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或县级以上民政或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原件留存)。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考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4.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或就业表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存放证明等材料(原件留存)。

符合招考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退役士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5.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支部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

6.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

(五)资格复审缴费确认

1.警察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体能测评每人55元),体能测评通过后,请及时关注本人资格复审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缴纳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乡镇职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3月29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3.检察院、法院职位:资格复审合格后,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务员面试确认系统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置为复审合格状态。被确认复审合格的考生,应在4月12日19: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六)注意事项

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考生不得伪造、变更材料内容,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二、警察职位体能测评

(一)时间

4月1日(星期六),报到时间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二)地点

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芜湖市镜湖区赤铸山西路23号)

(三)体能测评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体能测评费用后,现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

(四)体能测评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以上三个项目均达到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评合格。

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一)时间

4月8日-9日:乡镇级职位。

4月21日-23日:市级和县级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各职位面试报到时间等事项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中共芜湖市委党校新校址(芜湖市政通路88号,城东新区市政务服务文化中心东侧、市民服务中心邮储银行对面)。

(三)网上打印通知书

阶段面试(乡镇级职位)报考者在4月5日9:00至9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市级和县级职位)报考者在4月19日9:00至23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四、其他

遇特殊情况,本通知内容有关事项需要调整补充的,以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芜湖先锋网和“芜湖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信息。考生应保持电话通畅,合理安排个人行程,按照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25

芜湖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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