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肥东县卫健事业发展,加强肥东县医疗卫生力量,2022年肥东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0名医护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选调医护人员50名,其中临床40名,护理10名,充实乡镇卫生院工作力量。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选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在编在岗且近两年考核合格以上,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6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2.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11日。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需通过邮箱(fd67724912@126.com)提供《肥东县2022年公开选调医护人员报名表》(附件2)、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资格注册证及其它岗位条件所需材料等)。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方能开考;若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计划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名单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eidong.gov.cn/)上公示。

(二)面试

面试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集中开展。按照疫情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如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面试时间,将提前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合格者予以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1.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资格。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选调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三)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学历层次、高学历毕业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级别及取得年限为依据依次从高到低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按上述规则从到低分确定。

(五)公示和录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限时办理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选岗:录用人员同岗位内按照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实行自主选岗。自主选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对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调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51-67700130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1-67724912

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51-67755918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