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7名,派遣至镜湖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由镜湖区人社局组织。报名、笔试、面试环节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
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7人,详见附件: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17日(含)以后出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10月17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陆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24:00前,逾期不再补报。(此次镜湖区聘用人员招聘三批同时进行,可能统一时间笔试)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已报名考生可在此时间段,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kzx )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4、笔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25日24: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其中: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原件。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时间及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有更改,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公告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基本法律常识、写作、时事政治为主,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设定低控制分数线60分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需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2:1。仍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方法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
1、面试报名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公告,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设置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入围人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 https://www.ahwhrcw.cn/zkzx )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一)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各单位工作。
(二)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三)享受镜湖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建立后备人员递补机制
为保障区直机关和街道、社区工作正常开展,建立招聘递补制度。在本次招考结束后3个月内,如果招考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则从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录。
八、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十、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新防疫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工作全面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双码(安康码+行程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招聘活动各环节,查验行程码、安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安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体温高于37.3°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各环节。
咨询电话:
0553-3991385/3991378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考务组织)
若有招考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0553-3991924
监督举报电话:0553-12388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