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编委《关于市监察留置所机构编制等事项的批复》(六编[2018]13号)文件精神,经区研究决定,六安市监察留置所(裕安区)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8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男性复退军人,4名招聘计划面向女性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一《2018年度六安市监察留置所(裕安区)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可靠,具有良好的品行;
3、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热爱人民警察事业;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9月27日至1988年9月27日之间出生);
7、中共党员。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无明显瘢痕和传染病,无“三高症”,无颈、腰、脊椎疾病,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含1.58米);
3、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过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1)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笔试加分情形
复退军人报考人员在部队服役期间,有以下情形的,笔试成绩给予相应加分(可累加):
1、担任过班长的,加2分;
2、获评士兵(士官)的,一次加2分;
3、嘉奖的,一次加2分;
4、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3分;
5、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笔试成绩视作,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9时至2018年10月9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点: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裕安区政府后楼)4楼西会议室。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附件二:《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费45元;
(2)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3)是复员退伍军人的,需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部队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被评为士兵(士官)或者嘉奖、个人三等功以上的等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在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加分申请及审核意见中写清楚加分理由并交由工作人员审核,未填写的视为无加分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设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星期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工作时间,领取地点: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裕安区政府后楼)4楼西会议室
3、成绩公示。笔试后,在裕安区人民政府(www.yuan.gov.cn)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
(三)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为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公布。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公布。如出现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同分的,按优先聘用条件先后顺序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1、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详见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不予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并由使用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管理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聘用。薪资和待遇比照目前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辅警的统一标准执行。
(七)其他
1、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公告由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裕安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564-3931821、3236216;
监督电话:0564- 3301669。
附件一:2018年度六安市监察留置所(裕安区)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附件二:六安市监察留置所(裕安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
六安市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