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阜阳市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142人公告 职位表
申报加分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超过5人的,按1:2确定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超过15人及以上的,按1:1.5确定该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此类情形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此类情形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户口簿。
(6)招考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或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颍州区纪委区监察委电化教育中心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从事2年以上新闻媒体相关工作岗位从业经验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事宜另行公告。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占50%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5+《综合应用能力》÷1.5×0.5。
2、报考人员的考试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5+《综合应用能力》÷1.5×0.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按该岗位设置的优先条件区分,如仍无法区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如终成绩相同,按本公告办法区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报批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成绩选岗的岗位,按该岗位拟聘人员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如终成绩相同,按本公告办法区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报考放宽条件招聘的乡镇办财政所岗位的人员,要求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8-2787708(颍州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91072(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颍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