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黄山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从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职位,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
2.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即列为考察对象。
二、时间
1.体检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1日,具体时间见《体检通知书》。
2.考察时间:体检结果公布后,即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三、体检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适用标准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2.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察。
五、其他事项
1.请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于8月9日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黄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黄山市屯溪区屯光大道26号名人大厦)指定位置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缴纳体检费用(微信扫码支付,特警355元/人,男351元/人,女360元/人),领取《体检通知书》。
如委托他人代办体检确认手续的,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须携带考生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档)办理。因委托他人代办出现《体检通知书》遗失等问题的,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2.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录职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1.体检工作疫情防控要求按照《黄山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等工作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
2.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时,领取《体检通知书》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附件1:黄山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黄山市考录办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