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和固镇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52-2131883

  固镇县城关镇纪委 联系电话:0552-6028750

  固镇县王庄镇纪委 联系电话:0552-6666020

  固镇县连城镇纪委 联系电话:0552-6571006

  四、管理和待遇

  (一)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县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岗位工资3000元/月,由用人单位予以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保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按照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固镇县招聘非公专职党务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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