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鞍山市科技局、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财政局、马鞍山市人社局、共青团马鞍山市委《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马鞍山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选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认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组织、统一选认、统一培训”的原则。
二、选认计划
2022年马鞍山市计划公开选认大学生科技特派员104名,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等,服务期1年。其中:含山县23人、和县27人、当涂县31人、花山区4人、雨山区5人、博望区6人、市经开区3人、郑蒲港新区5人。
三、选认对象
(一)选认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设岗所在县区、开发园区自愿报名。
五、工作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等与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共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县区、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相关事项
(一)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服务期间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二)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
(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区。
(四)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可同时享受岗位所在地大学生就业相关保障政策。
七、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咨询电话:0555-2408522,联系人:郑江。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