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解决望江县公安局警力不足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程序进行,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望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结标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董中群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庭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东华 县公安局政委

  汪华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新云 县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政委郑东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纪律作风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四)年龄、性别条件: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2000年12月1日以前至1988年 12月1日后出生),男性;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双眼视力正常,男性身高168cm以上;能适应警务工作及不定时工作制;

  (六)高中及以上学历(有学历、技能要求的按岗位设置条件确定);

  (七)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9点至 2018年12月12日17点;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证书(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张二寸免冠照片,于2018年12 月12日17点前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请填好《公开招聘望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所填写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提供材料与招聘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县公安局六楼政工室(辅警办)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如因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耽误考试或自动放弃考试的后果自负。笔试、体能、面试时间预计在2018年12月20日前分别举行。

  (三)笔试、体能、面试及加分

  采取笔试、体能、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笔试、体能、面试成绩3:4:3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得分合成总成绩。

  1、笔试(100分):重点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为主);

  2、体能测试(100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考核标准测试男子1000米;

  3、面试(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意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4、加分项目:中共党员加1分,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加1分,持C1以上驾驶证加1分,有退伍(复员)证的加5分。以上各项可累计加分。

  (四)体检、考察

  1、若报考人数多于35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35人参加体检、考察;若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35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报考人数1:0.9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退伍军人、高学历者依次优先;总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在互联网望江县公安局等网站公示3天;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由望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需要递补时递补程序按照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四、选岗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岗(共有留置看护专职辅警、交警路面管理、特巡警三个岗位),选岗时须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并选岗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互联网望江县公安局等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按照省、市、县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要求,以劳动派遣方式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驻县公安局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满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七、待遇

  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其他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警务辅助人员警龄均按30元/月计入月工资,签订合同后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其他待遇按望江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享有。

  八、本实施方案由望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工室(辅警办)7283624或7283643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办公室 5799196

  附件:公开招聘望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ar

  望江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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