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7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辅警27名。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体岗位要求、身体条件及加分项目详见下表:

岗位人数性别学历专业年龄备注
巡防辅警15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不限35周岁以下1、警校毕业生及法律专业毕业生加3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 2、上述岗位均要求双眼裸视力0.8以上;无色盲;身高1.70米以上;本市户口(不含四县)。
治安辅警10
综合辅警240周岁以下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系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系指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加分条件的经体能测试合格,将笔试成绩折算后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监察委依法对与招聘工作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18年11月13日在《大江晚报》上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芜湖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告,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http://www.yjq.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其中:双休日不受理)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三楼会议室报名处(花津南路12号原24中学校内)。

  报名者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以及公告要求的其它证书及相关加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交完考试费90元后,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后,核定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岗位数。

  考生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考试收款收据单,至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三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进行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2、体能测试。笔试结束后,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其中: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结束后,报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0.4+加分”的公式计算合成成绩,依据考生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成成绩有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均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A座三楼会议室报到,每人交面试费80元。

  3、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报名考生按“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加分”的公式计算总成绩。依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所有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均在弋江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4、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5、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对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用人单位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按区统聘人员执行,聘用期间办理相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办理住房公积金。

  六、此方案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53-4225831

  监督举报电话:0553-4826901

  上述报名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弋江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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