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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4日至1997年5月14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附件1),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条件;
  (五)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谯城区人民法院(三曹路358号)。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其中,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表)原件和复印件,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笔试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 —11:00。
  笔试地点设在区政府所在地,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社保卡、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选。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
  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以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区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方法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谯城区人民政府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本次法院招聘书记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将被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
  本次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核定,被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项保险待遇。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121763(区人民法院)
  0558—55336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21938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
  1、《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法院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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